各市、县(区)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
2026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4日至25日举行。为确保报名报考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报考时间
新生网上报名时间(含证件照上传):2026年9月3日9:00—9月10日12:00。
网上报考课程时间:2026年9月3日9:00—9月10日17:00。
二、报名报考方式
(一)考生须本人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进行报名报考。考生须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准确性负责,禁止他人替代报名。若因他人替代报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首次参加自学考试须先完成新用户注册,然后才可选择课程报考。在籍考生选择本次考试所需准考证进行报考。(具体报名报考流程详见《福建省自学考试报名报考操作手册》)。开考专业考试课程及时间安排详见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公示公告—《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6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考试安排的通知》(闽考院自〔2025〕13号)。
(三)新生要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自学考试新生网络报名证件照要求,准确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白底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具体标准详见《关于规范采集自学考试新生网络报名证件照要求的通知》)。原则上不予更改照片信息。
(四)考生核对所填写信息与上传材料无误后,应进行网上缴费。其中,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发改价格函〔2024〕123号),交纳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次60元;试点、衔接专业考生按照原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核定的收费标准(闽价〔2001〕费字222号),交纳考试报名费每生每科次80元。
(五)专科衔接本科和二学历专业的新生在报名时,需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审查。学信网学历认证未通过的考生须于2026年9月9日前,在系统上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联系所属主考院校,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考;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名资格。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将对报考中职(含技师技工)衔接专科考试的新生进行抽查,不符合条件的将取消其衔接类报名资格,考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六)考生在确认缴费前,须认真核对报考课程信息是否正确。报考期间,考生仅可选择一笔缴费订单办理一次退费,其余订单一律不予受理退费申请,退费申请后可重新报考。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于考试结束60日内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三、现场确认办理须知
(一)下列情形考生,需到现场进行确认。
1.持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新生;
2.更改身份证号码和身份证件类型的大陆居民考生(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等个人信息可直接在线上办理更改);
3.更改个人信息的非大陆居民考生。
(二)具体要求
1.时间:2026年9月3日9:00—9月10日12:00(不含双休日)。
2.材料: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以及《信息变更申请》。
3.地点:面向社会开考专业考生到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更改;试点、衔接、二学历专业考生到所属主考院校进行更改。
4.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各主考院校应严格审核考生提交的材料,并拍照上传系统(文件格式为.jpg,大小控制在1M以内)。
四、准考证打印
2026年10月19日9:00起,开放打印《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考生可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自学考试—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考试座位通知单》。
准考证上将载明考生参加当次各科考试的座位信息。准考证用普通A4纸打印,严禁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严禁在准考证正反面书写、打印除准考证本身含有内容以外的其他任何文字或标记,考试过程中也不得作为草稿纸使用,否则将按违纪规定严肃处理。
五、其他事项
(一)残疾考生参加自学考试需考试机构在考试期间提供合理便利的,应在网上报考课程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考区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提出正式书面申请,报考结束后不予受理。
(二)报名报考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可直接向考区所在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咨询。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官微发布的相关讯息。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7月16日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链接:https://www.eeafj.cn/zkgsgg/20260731/148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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