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福建自考网!本站为考生提供福建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福建教育考试院www.eeafj.cn为准。
    下载APP
    城市:
    自考系统:
    所在位置:福建自考网 > 福建自考政策公告 >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和财务管理专业主考学校的通知

    2022-09-14 08:29:17   来源: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各市、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考试院,各主考院校:

      根据学校申请,经研究,决定调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财务管理专业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社会工作(本科,专业代码:030302)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集美大学担任主考学校;集美大学不再担任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财务管理(本科,专业代码:120204)专业的面向社会开考主考学校,调整为由福建师范大学担任主考学校。

      二、从2023年起,华侨大学不再安排社会工作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集美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集美大学不再安排财务管理专业的实践环节考核,由福建师范大学安排相应的实践环节考核。

      三、上述专业原主考学校已在籍考生的全部课程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均转入调整后的主考学校。已取得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所有课程合格成绩(含实践课程成绩)的考生,由调整后的主考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署印颁发毕业证书。请各主考学校及时将相关事项通知考生。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9月8日

    上一篇:福建省2022年下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和课程免考现场确认时间安排通告
    下一篇:2022年下半年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福建自考提升便捷服务

    福建自考报名

        福建自考网上报名     福建自考助学报名
    距10月自考考试时间:还有 189
    【请广大考生提前备考】
    加入福建自考公众号
    福建自考网
    微信公众号
    (扫一扫加入)
    加入福建自考交流群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资深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热点文章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进入在线做题学习

    查看了解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