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最新情况,取消原定于4月16日-17日举行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已缴纳的考试报名费将由福建省教育院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无需提出申请,退费处理预计6月底前完成。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4月11日
上一篇:2022年4月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疫情防控有关事项温馨提醒
下一篇:关于部分考生申请2022年上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退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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